又称纽约国立城市银行。外国金融机构。1901年正式成立。清光绪二十八年(1902)在上海设立分行。后又陆续在北京、天津、汉口和哈尔滨等地增添分支机构。该行活动远远超过一般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:它代理美国政府收解“庚子赔款”,又是美国财团在华财务代理机构,在参预帝国主义列强控制中国财政、金融、铁路以及教育文化事业上,曾起过重要作用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该行在华机构均清理停业。
南唐书合订:
书名。明末清初李清撰。二十五卷。记南唐一代事迹。以陆游南唐书为主,补以马令南唐书及野史。凡陆书所无而增入之传,则以“补遗”二字分注其下。其间文献阙疑,则详征博引,为之考订。清乾隆间修四库全书原已收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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