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元朝置。秩从三品,掌太子鞍辔弓矢等物,隶詹事院、储政院。世祖至元二十年(1283)置。三十一年,改宫正司。成宗大德十一年(1307)复为府正司。武宗至大四年(1311)罢。仁宗延祐四年(1317)复立,七年罢。泰定帝泰定元年(1324)再立。设府正、府丞各二员。文宗天历二年(1329)罢。
官署名。元至元二十年(公元1283年)置,属詹事院。秩从三品,掌鞍辔弓矢等物。设府正、府丞各二人,典簿二人,照磨一人、三十一年(公元1294年)改宫正司。后又经几次改复,天历二年(公元1329年)罢废。
家讳:
官制用语。宋朝官员除授官职、差遣的一项规定。对犯其家三代名讳的官名、地名,许申请迴避,朝廷特予改地或改授,或临时更改官称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