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(1)即律博士。(2)唐代国子监置律学,初设博士一人,后增至三人,从八品下,掌教授律学生徒,以律令为专业,兼格式法例。显庆三年(658)废学,改隶大理寺,龙朔二年(662)复置学,再隶国子监。北宋初沿置,元丰改制,置二员,从八品,掌传授法律及校试之事。
十六国年表:
书名。清张愉曾撰。一卷。据明人屠乔孙等伪作的十六国春秋撰成。
历史知识官名。(1)即律博士。(2)唐代国子监置律学,初设博士一人,后增至三人,从八品下,掌教授律学生徒,以律令为专业,兼格式法例。显庆三年(658)废学,改隶大理寺,龙朔二年(662)复置学,再隶国子监。北宋初沿置,元丰改制,置二员,从八品,掌传授法律及校试之事。
十六国年表:
书名。清张愉曾撰。一卷。据明人屠乔孙等伪作的十六国春秋撰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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