烙于马身上之印记。《北史·魏孝文帝纪》:延兴二年(472)“五月丁巳,诏军警给玺印传符,次给马印”。唐制,一般以小官字印印马驹右膊,以年辰印印右髀,以监名依左右厢印印尾侧。诸王公主以本号为印文,印于马身,以标记、区别所属各类马匹。漠北突厥、铁勒诸游牧部落多在马身上烙印部落标记,不同部落的马群皆烙以不同标记,以资识别。 如阿史那氏马印为工,阿史德氏为" />,回鹘为
" />,仆固为
" />,延陀为○,沙陀为
" />等。 以马印区别马之良驽,不仅征调方便,且为马种优化提供有利条件。
十通:
1935年商务印书馆以刘锦藻所著的清续文献通考,与旧有的*九通合印,名为十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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