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人丁之一。亦称更名屯丁、更名田丁。清初以明代各藩所占之田归民垦种,名更名田,耕种该项田地之人丁名更名丁。丁岁纳银一钱至三钱不等。
皇木厂:
官署名。清代工部所属机构,顺治初定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,差笔帖式二人管理。康熙二十六年1687通州木厂归通惠河分司管理。张家湾木厂由工部派满司官一人管理。四十年通州木厂归通永道管理。掌理监收木材。
历史知识清代人丁之一。亦称更名屯丁、更名田丁。清初以明代各藩所占之田归民垦种,名更名田,耕种该项田地之人丁名更名丁。丁岁纳银一钱至三钱不等。
皇木厂:
官署名。清代工部所属机构,顺治初定通州、张家湾各设木厂一,差笔帖式二人管理。康熙二十六年1687通州木厂归通惠河分司管理。张家湾木厂由工部派满司官一人管理。四十年通州木厂归通永道管理。掌理监收木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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