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称田租户调制,北魏时期的赋税制度。魏初的租调,是以按户计赀定课、九品混通的办法征收的。户等高的多出,户等低的少出。户调帛二匹、絮二斤、丝一斤、粟二十石。又入帛一匹二丈,委之州库,以供调外之费。太和八年(公元484年),孝文帝颁行百官俸禄时,又户增帛三匹,粟二石九斗,作为官司之禄。之后,又增调外帛为二匹(即在原一匹二丈的数额上增收二丈) 。太和十年,即均田令颁布的次年,孝文帝采纳给事中李冲的建议,颁行新的户调制。其内容是:一夫一妇调帛一匹,粟二石。民年十五以上的未婚男子,四人出一夫一妇之调。从事耕种的男6*奴和纺绩的女婢,八人出一夫一妇之调。耕牛二十头,出一夫一妇之调。产麻之乡,一夫一妇调布一匹,年十五以上的未婚男子,从事耕种、纺绩的奴、婢以及耕牛,其征收比数与产帛之乡同。之外,绢帛外税绵八两,麻布外税麻十五斤,以为军国之用。政府将户调收入总数的十分之五充为公调,十分之二充为调外费,十分之三充为内外百官俸。
侯景之乱:
南朝梁武帝末年,北齐降将侯景发动的叛乱。侯景原为东魏大将。武定五年公元547年,侯景以其领有的河南七州十三镇之地,叛魏降梁。梁武帝贪图土地,派肖渊明率兵北上接应。遭东魏军袭击,肖渊明战败被俘。东魏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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