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名。清洪颐煊撰。上下两卷。嘉庆五年(1800)颐煊就学杭州诂经精舍,受其师孙星衍嘱托,重校《竹书纪年》。颐煊认为今本《竹书纪年》虽经后人变改,残缺失次,但非伪书可比,因仍取今本,历证群书所引,订正于每年之下,并补脱五十余条;注中有明见于《宋书·符瑞志》者削之,其可信者存之;明知非汲冢之旧,亦略存其大概。
二十二省:
清康熙初,内地分置十八省。边疆地区由将军、都统、参赞大臣、办事大臣、驻藏大臣等统辖,不置省。光绪年间,除蒙古、青海、西藏仍沿袭旧制外,十年1884新疆建省,十三年台湾建省,三十三年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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