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国与清政府订立的关于中国广西与越南的界约。光绪十三年三月五日(1887.3.29),由会办广西勘界事宜大臣邓承修与法国代表狄隆签于钦州东兴。具体规定了由中国竹山至广西、云南交界点地段中越边界的划分。
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:
又称滇粤陆路通商章程或中法天津协定。援中法会订越南条约订立的不平等商约。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1886.4.25由清政府全权代表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戈可当M.G.Gogordan,1849—1904
历史知识法国与清政府订立的关于中国广西与越南的界约。光绪十三年三月五日(1887.3.29),由会办广西勘界事宜大臣邓承修与法国代表狄隆签于钦州东兴。具体规定了由中国竹山至广西、云南交界点地段中越边界的划分。
中法越南边界通商章程:
又称滇粤陆路通商章程或中法天津协定。援中法会订越南条约订立的不平等商约。光绪十二年三月二十二日1886.4.25由清政府全权代表李鸿章与法国驻华公使戈可当M.G.Gogordan,1849—19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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