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代以铸铁为主兼有炒铁、锻铁的大型工场。位于今河南南阳。原处汉宛城内,面积12万平方米。1959—1960年在3000平方米范围内发现了熔炉七座,出土大量炼渣、木炭、铸范、耐火砖、风管和铁器等。该工场使用时间较长,约从西汉中期延续至东汉末期。熔炉系用耐火砖砌筑,耐火砖的二氧化硅含量达70%以上,耐火度达1460℃,炉内径一般为1.5米左右,高3—4米。燃料与还原剂均为木炭。该工场对铸铁大量进行退火处理,生成铸铁脱碳钢和韧性铸铁件,炒铁主要用于锻制钢制品。所出犁铧泥模上有“阳一”字样,推测此工场可能是汉南阳郡铁官所辖第一冶铸作坊。此遗址是研究汉代冶铁技术的重要实证资料。
福建清吏司:
官署名。简称福建司。1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福建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福建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顺天府、北直隶正定、大名、保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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