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西藏地方建置。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,伯木古鲁(即帕主)为万户之一,元末势力最强,兼并邻部,至正十三年(1353)受封为大司徒,入明后又击降萨迦,控制乌思藏大部地区,明洪武八年(1375)封万户,永乐四年(1406)封阐化王,成为乌思藏地方实权人物,因仿效故元设乌思藏十三万户体制,遂置乌思藏十三宗,有: 日喀则宗、内邬宗、贡��宗、扎��宗、穷结达孜宗、尼隆孜宗、雍仁蚌宗、加芝哲古宗、沃卡达孜宗等。约当今雅鲁藏布江中游两岸的拉萨、山南、日喀则地区各市县及林芝地区西部。
大堰垱镇:
在湖南省澧县西部。面积53.5平方千米。人口3.7万。镇人民政府驻大堰垱镇,人口4500。昔有大堰,水溢为患,后筑垱拦洪,名大堰垱。清代置大堰垱塘汛。镇以此得名。1950年设垱市乡。1954年析置垱
历史地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