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以推官或巡官领之,掌京城工作及陶瓦八作、排岸作坊、诸库簿帐勾校及诸州营垒、官廨、桥梁、竹木、簰筏修治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废,其事多归将作监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户部五案之一。掌京域工作及陶瓦八作,排岸作坊、诸库簿帐、勾校诸州营垒、官廨、桥梁、竹木、簰筏。
太府监:
①官署名。辽朝改太府寺置,属南面官,职掌不详。金朝掌管国家财用钱谷的保管与出纳,负责供应宫廷用度和生活用品。以监、少监为正、副长官,辖左藏库、右藏库、支应所又作支承所、太仓、酒坊、典给署、市买司等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