举动都符合法则规矩。绳、尺:工匠画直线、量长度的工具,引申为法度。《宋史.朱熹传》:“方是时,士之绳趋尺步,稍以儒名者,无所容其身。……而熹日与诸生讲学不休。”
并列 绳,木匠墨绳。尺,量长短的工具。引申为准则、法度。指规行矩步,举止合乎法度。《宋史·朱熹传》:“方是时,士之绳趋尺步,稍以儒名者,无所容其身。”△用于思想作风规矩方面。→规行矩步重规迭矩。也作“尺步绳趋”。
鼎足而三:
比喻三人才学相当而成并举之势。清李伯元南亭笔记卷十四: “梁梁鼎芬身极短而蓄长髯,与康有为、陶森甲可谓鼎足而三矣。” 参见:○三分鼎足 见“鼎足三分”。
历史典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