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沙洲。清乾隆初设沙务同知,乾隆三十三年(1768)割通州之安庆、南安十九沙,崇明县之半洋、富民十一沙及新涨之天南沙置,移苏州府海防同知来治。治今江苏海门市。直隶江苏省。1912年废厅改为海门县。
第巴:
一作牒巴,亦称第悉。藏语意为酋长、头目、首领。清初文献中对执掌西藏事务官员的称谓。1康熙六十年1721清政府改设噶伦执政以前,由蒙古固始汗及其继承者商同**任命,共历八任。其治事处称“第巴雄”雄
历史知识本沙洲。清乾隆初设沙务同知,乾隆三十三年(1768)割通州之安庆、南安十九沙,崇明县之半洋、富民十一沙及新涨之天南沙置,移苏州府海防同知来治。治今江苏海门市。直隶江苏省。1912年废厅改为海门县。
第巴:
一作牒巴,亦称第悉。藏语意为酋长、头目、首领。清初文献中对执掌西藏事务官员的称谓。1康熙六十年1721清政府改设噶伦执政以前,由蒙古固始汗及其继承者商同**任命,共历八任。其治事处称“第巴雄”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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