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末清初人,初名约翰亚当沙耳,姓方白耳。日耳曼国(今德国)人。明崇祯时入修改历法局供职。清顺治初,进西法所制《大清时宪历》颁行天下。历封太常寺卿,通政使等职,晋秩正一品。赐号通玄教师。康熙五年(1666),杨光先驳其历法谬误十条,被流徙,新历法废除。康熙帝亲政后,恢复昭雪。
日耳曼人,原名约翰亚当沙耳,字道未。明万历末到澳门传天主教。崇祯三年到北京,以徐光启荐,官翰林,修正历法,铸造大炮。清顺治元年,掌钦天监事,始用新法授时。康熙初,为杨光先等排击下狱,旋得释。有《历法西传》、《新法表异》。
周綝:
【生卒】:?—850唐人。宣宗大中时,为幽州衙将。三年,军乱,逐留后张直方,受推奉为留后。授幽州节度使。寻病卒。
历史人物