隋开皇十八年(598),因避太子杨广名讳,以广武县改名。治今山西代县。属代州。大业中为雁门郡治。唐以后为代州治。蒙古中统四年(1263),并入代州。
合同契:
宋代,人户出典田宅,除正契外,须另立合同契,由业主和典主书填所典田宅的界至、钱数、年限,共四本,典主和业主各执一本,余二本留商税院、县司。业主收赎田宅,须出示合同契,以凭照证。
历史知识隋开皇十八年(598),因避太子杨广名讳,以广武县改名。治今山西代县。属代州。大业中为雁门郡治。唐以后为代州治。蒙古中统四年(1263),并入代州。
合同契:
宋代,人户出典田宅,除正契外,须另立合同契,由业主和典主书填所典田宅的界至、钱数、年限,共四本,典主和业主各执一本,余二本留商税院、县司。业主收赎田宅,须出示合同契,以凭照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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