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31—1906
清内蒙古伊克昭盟准格尔旗人。蒙古族。原任本旗协理台吉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代表全旗群众要求垦务局停止侵占牧场,丈放土地,遭拒绝,遂联合各支反夺地斗争力量,拒绝报地,拒缴押荒银,并进行武装抗垦,攻占垦务局,驱逐办垦官吏,焚毁文书账簿。联络邻近蒙旗抗垦群众,准备发动全伊克昭盟人民武装抗垦。清廷派兵进攻,经激战,率部退走。除夕日被捕遇害。
一家之法:
明末清初黄宗羲用语。喻指君主专制制度,与“天下之法”相对。语见明夷待访录·原法。认为上古三代之法为公法,旨在协调天下人之私利。后世君主“独私其一人一姓”,视天下为己之“产业”,传其子孙。其所立之法,
历史知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