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末新设中央部院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由财政处、户部改设。掌理全国财政,管理田赋、关税、榷课、漕仓、公债、货币、银行及会计度支一切事宜。置尚书一人,左、右侍郎,左、右丞,左、右参议均各一人。下设承政、参议二厅及田赋、漕仓、税课、管榷、通阜、库藏、廉俸、军饷、制用、会计十司及收发稽核处、核捐处、金银库。各厅、司、库分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所属有宝泉局、崇文门税关、大清银行、造币总厂等。宣统三年(1911),尚书改大臣,左侍郎改副大臣。
官署名。清末设此官署,掌管银行货币、各种税收、库藏、官禄、军饷等,类似现在的财政部。下设承政、参议两厅,另有田赋、漕仓、税课、筦榷、通阜、库藏、廉俸、军饷、制用、会计十司。部官有大臣、副大臣各一人,左右丞、左右参议各一人。两厅官员有郎中各三人,员外郎各四人,主事各三人。十司共有郎中三十一人,除制用四人外,其余九司各三人;员外郎四十四人;主事三十五人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·度支部》,参看“度支”条。
司仓佐:
县分职吏名。唐置,掌与州司仓参军事同。其下设司仓史以佐之。参见“司仓参军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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