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代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博学善文辞,尤精宪章典故。仕闽景宗,为太常卿。闽亡入南唐,登进士第,除秘书监,寻致仕还家。后为陈洪进掌书记。著有《晋江海物异名记》三卷、《闽王列传》一卷、《曲台奏议》二十卷等,皆佚,《全唐文》存文一百零五篇。
质当:
清代江西等省流行的一种典当方式。即以物件抵押,借贷银钱或谷米者,通称“质当”,又作“质押”。系农村高6*利6*贷的一种形式。殷实富户,囤积大量粮食,于农民青黄不接之时,将米谷作为“当本”,“听农民以物质抵押
历史知识五代莆田(今属福建)人。博学善文辞,尤精宪章典故。仕闽景宗,为太常卿。闽亡入南唐,登进士第,除秘书监,寻致仕还家。后为陈洪进掌书记。著有《晋江海物异名记》三卷、《闽王列传》一卷、《曲台奏议》二十卷等,皆佚,《全唐文》存文一百零五篇。
质当:
清代江西等省流行的一种典当方式。即以物件抵押,借贷银钱或谷米者,通称“质当”,又作“质押”。系农村高6*利6*贷的一种形式。殷实富户,囤积大量粮食,于农民青黄不接之时,将米谷作为“当本”,“听农民以物质抵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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