起用正直者而罢黜奸邪者。《论语.为政》:“哀公问曰:‘何为则6*民服?’孔子对曰:‘举直错诸枉,则6*民服。’”何晏集解引包咸曰:“错,置也。举正直之人用之,废置邪枉之人,则6*民服其上。”《隶释.汉巴郡太守樊敏碑》:“举直错枉,谭思旧制。”亦作“举直厝枉”、“举直措枉”。《后汉书.杨彪传》:“今天下缨緌搢绅,所以瞻仰明公者,以公聪明仁智,辅相汉朝,举直厝枉,致之雍熙也。”唐 权德舆《陆宣公〈翰苑集〉序》:“其在相位也,推贤与能,举直措枉。”
并列 推荐选用正直的人,罢免处置邪曲佞人。语本《论语·为政》:“举直错诸枉,则6*民服;举枉错诸直,则6*民不服。”宋·洪适《隶释·樊敏碑》:“举直错枉,谭思旧制。”△褒义。多用于选能举贤使用正直人才。→举贤任能 ↔嫉贤妒能。 也作“举直厝枉”、“举直措枉”。
水陆杂陈:
据唐人郑处诲的明皇杂录记载:“明皇每年十月幸华清宫,杨国忠姐妹五家扈从。出发前会忠府第,大摆筵席,‘翟釜’红烧‘紫驼峰’,水晶盘进‘赤尾鲤
历史典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