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53—1331
一名散术䚟。元唐兀人,字彦豪。先世为西夏於弥氏。李恒之子。因生于宣德府龙门川,人称李龙川。世祖时随父灭宋,略地至广州,为广州路达鲁花赤。后累官尚书省参知政事、中书参知政事等职。武宗时为平章政事、商议枢密院事,提调诸卫屯田。仁宗时为江西行省平章政事,镇压江西农民起义。
判录司:
官署名。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。掌在京官吏俸禄、文移、勘合等。设判录一人,正七品;副判二人,从七品。后改判录为司正,副判为左、右司副。十八年罢。
历史知识1253—1331
一名散术䚟。元唐兀人,字彦豪。先世为西夏於弥氏。李恒之子。因生于宣德府龙门川,人称李龙川。世祖时随父灭宋,略地至广州,为广州路达鲁花赤。后累官尚书省参知政事、中书参知政事等职。武宗时为平章政事、商议枢密院事,提调诸卫屯田。仁宗时为江西行省平章政事,镇压江西农民起义。
判录司:
官署名。明洪武十三年1380置。掌在京官吏俸禄、文移、勘合等。设判录一人,正七品;副判二人,从七品。后改判录为司正,副判为左、右司副。十八年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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