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朝侍卫处之次长官,仅次于领侍卫内大臣。顺治元年(1644)设,武职从一品。额定六员,镶黄、正黄、正白旗各二人,由散秩大臣、都统、护军统领、前锋统领、满大学士,尚书内特简。协助领侍卫内大臣,掌率侍卫亲军,以宿卫扈从。
官名。清朝设此官,属侍卫处,掌宿卫扈从之事。清朝侍卫处,设领侍卫内大臣六人,统帅侍卫亲军,为正一品官。其次为内大臣,也六人,掌宿卫扈从,初为正一品,后改为从一品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四·侍卫处》、《清朝通典·职官九》、《清会典》。
太子庙令:
官名。唐朝宗正寺太子庙长官,置一员,从八品上,掌洒扫开阖之节,四时享祭。 官名。唐朝等置,从八品上,掌洒扫开阖之节及祭祀等。其属官有丞、录事等。见新唐书·百官三·诸太子庙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