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始置,掌祭祀礼乐之事,设卿、少卿、丞、典簿、协律郎、博士、赞礼郎等官。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以各祠祭署隶太常司。三十年改司为寺,官制仍旧。参见“太常寺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置,属礼部。光绪三十二年(公元1906年)太常寺并入礼部,改为太常司,掌管各坛庙、斋庙、斋戒礼仪之事,并兼管神乐署。除太常寺各员改为太常司官员外,添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各一人。
蜡氏:
官名。周礼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理清除腐烂尸骨和国家有关掩埋弃尸的禁令。周礼·秋官:“蜡氏,下士四人,徒四十人”,“掌除骴”,“掌凡国之骴禁”。 官名。周设此官,掌掩埋尸骨和清除道路不洁之物。周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