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的左、右丞和左、右参议之统称。主要职掌为拟订、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。
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。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,在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,统称丞参;负责拟订和审议有关部务的法制政令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贵州道监察御史: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贵州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,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。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
历史官职清末新设于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的左、右丞和左、右参议之统称。主要职掌为拟订、审议有关部务之法制政令。
丞参是左右丞和左右参议的统称。清朝末年实行新官制,在各部尚书、侍郎以下设左右丞和左右参议,统称丞参;负责拟订和审议有关部务的法制政令等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贵州道监察御史:
官名。明清都察院所属贵州道之主官。掌道事。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,后增至七人。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,皆正七品。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。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,设掌印御史满、汉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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