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贞观元年 (627) 置,为全国十五道之一。以在剑阁之南得名。开元二十一年 (733) 变为政区,为十五道之一,治所在益州 (后升为成都府,今四川成都市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涪江流域以西,大渡河流域和雅砻江下游以东; 云南澜沧江、哀牢山以东、曲江、南盘江以北; 及贵州水城、普安以西和甘肃文县一带。乾元元年 (758) 废。宋代曾一度恢复道制,如淳化四年 (993) 分全国为十道,剑南为其一,次年即罢。
唐贞观元年(627年)所划分十道之一,为地理区划名称。开元年间置剑南节度使,为节度使名,又为地理区划名。辖境相当今四川省大部,云南省澜沧江、哀牢山以东及贵州省北端、甘肃省文县一带。乾元元年(758年)废。
弓槓岭:
亦作贡嘎岭,又名小分水岭。在今四川松潘县北一百十里。为岷江东支发源处。民国松潘县志卷1:弓槓岭“亦名小分水岭。在县北一百里。东岷之高至此乃极,孤峰凌虚, 四面俱下,北走南坪”。
历史地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