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文字狱案之一。雍正六年(公元1728年),发现浙江吕留良所著诗文和日记,其中有激烈的夷夏之防等言论。吕留良早死,湖南曾静与弟子张熙,因受其思想影响,列举了雍正九条罪状,劝四川总督岳钟琪起兵反清。岳奏闻朝廷,将吕留良家属、师徒,以及其他与此事件有关的人员,一律治罪。主要人物死者戮尸,活者斩首,受牵连者或杀或流,或发配为奴,轻者亦受杖责。次年九月,清政府将吕、曾等所著之书及其言论和历次所下谕旨合编为《大义觉迷录》一书, 刊布学宫,颁行天下,以示警戒。
吴遽起义:
孙吴时鄱阳农民起义。嘉禾六年公元237年,鄱阳治今江西波阳东人吴遽率领当地农民举行起义,杀死前来掠民为兵的中郎将周祗,连克数县。豫章治今江西南昌和庐陵治今江西泰和西北两郡农民纷起响应。三郡农民军联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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