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中期广西瑶、壮等族人民起义。散居在大藤峡地区(泛指今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,以及武宣、象州、蒙山、桂平、贵县、平南、藤县等广大地区)的瑶、壮等族人民,经常起义反抗明朝封建统治者和本族土司的压迫剥削。正统七年(公元1442年),瑶族人侯大苟领导瑶、壮等族人民举行起义,众达一万人。起义军破城杀官,蔓延数千里。天顺(公元1457年—1464年)年间,起义势力发展到高州(今广东茂名)、廉州(今广西合蒲)、雷州(今广东海康)一带。成化元年(公元1465年)九月,明朝政府派右佥都御史韩雍率军十六万,分五路对起义人民进行血腥屠6*杀。十二月,侯大苟被俘牺牲,起义失败。此后,瑶、壮等族人民多次起义,坚持战斗,直到天启(公元1621年侯大苟起义1627年)末年。
三监:
周武王克商后为监视商朝遗民而设置的机构。一般认为,武王克商后,封纣王之子武庚禄父为商的后嗣,留在商都,统治商的遗民。又把商的王畿分为三份,由周人监督统治,其中商都以东为卫,由武王弟管叔监之;商都以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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