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即定租呆交。参见“定租”。②亦称包佃。富户承租地主土地,又以高额地租转佃给农民,从中分割部分地租的租佃形态亦谓之包佃。包佃主即二地主。参见“赔主”。
熟课:
清政府向铜矿厂征税名目之一。硐户卖矿不纳课,惟按煎成铜数,每铜价银百两,抽银若干两,谓之熟课。
历史知识①即定租呆交。参见“定租”。②亦称包佃。富户承租地主土地,又以高额地租转佃给农民,从中分割部分地租的租佃形态亦谓之包佃。包佃主即二地主。参见“赔主”。
熟课:
清政府向铜矿厂征税名目之一。硐户卖矿不纳课,惟按煎成铜数,每铜价银百两,抽银若干两,谓之熟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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