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汉高帝封郦商为曲周侯,汉武帝建元四年(前137)改为县,治今河北曲周县东北。先属巨鹿郡,后改属广平国,东汉还属巨鹿郡,三国魏改属广平郡。北魏宣武帝时改为曲安县,北齐废。隋开皇六年(586)复置,大业二年(606)废。唐武德四年(621)又置。属洺州。北宋熙宁三年(1070)废为镇。元祐二年(1087)复置,移治今县。元改属广平路。明、清属广平府。
牺牲所:
官署名。明置。掌收养犊、牛、太牢、少牢,供祭祀之用。隶太常寺。明洪武三年1370设神牲所,置廪牲令、大使、副使等,四年革。洪熙元年1425复设,更名牺牲所,置吏目一人,从九品,典掌文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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