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任职官吏通称。《国语·周语中》:“承王命以为过宾于陈,而司事莫至,是蔑先王之官也。”②官名。(1)传说少皞氏掌营造之官。《左传·昭公十七年》:“鹘鸠氏,司事也。”孔颖达疏:“国家营事,缮治器物,一年之间,无时暂止,故以(鹘鸠)此鸟名司事之官也。司事,谓营造之事。于六官皆属司空。此司空、司事各为一官者,古今代异,犹如《舜典》司空与共工各为一官也。”(2)传说上古掌农事之官。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稷以告王曰:‘史帅阳官以命我司事曰:距今九日,土其俱动,王其祗祓,监农不易。’”韦昭注:“司事,主农事也。”
奏可:
省称“可”。谓皇帝允准上奏之事。汉书·武帝纪:“丞相绾奏:‘所举贤良,或治申、商、韩非、苏秦、张仪之言,乱国政,请皆罢。’奏可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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