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初为兼官形式之一,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。亦称权知、掌知、监知、知某事等。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。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、军、县等地方事务,多用此称,为“差遣”(即实际职务)形式之一。后世遂入衔,成为正式官称。
知字不是官名,也不是官署名,但它与官有密切关系,如“知县”、“知州”、“知府”、“知××”、“知××事”里的“知”,是“主持”、“掌管”之义。在此一总说明,在以后的词条中,便不释“知”义了。
护赤沙中郎将:
官名。十六国前秦置。晋书·苻坚载记:“大鸿胪韩胤领护赤沙中郎将,移鸟丸府于代郡之平城。”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