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时郑国邓析所作刑书。因所作刑律书之于竹简,故名竹刑。鲁定公九年(前501)郑执政驷歂(一作遄)杀邓析,而用其竹刑。
收发红本处:
官署名。清内阁所属办事机构。清中期置,掌收发红本,又简称“红本处”或“收本房”。题本经皇帝用朱笔批示,交由该处每日由六科领出传抄,年终缴回汇齐,入红本库存档。无定员,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中书、侍读内委派
历史知识春秋时郑国邓析所作刑书。因所作刑律书之于竹简,故名竹刑。鲁定公九年(前501)郑执政驷歂(一作遄)杀邓析,而用其竹刑。
收发红本处:
官署名。清内阁所属办事机构。清中期置,掌收发红本,又简称“红本处”或“收本房”。题本经皇帝用朱笔批示,交由该处每日由六科领出传抄,年终缴回汇齐,入红本库存档。无定员,由大学士于满、汉中书、侍读内委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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