驿站传递公文及服其他劳作的役人。唐驿夫人数视驿站等第而定。《唐六典·尚书兵部·驾部郎中》:“凡马三各给丁一人,船一给丁三人。”唐代驿夫供使,驿皆给钱,有定价。宋自建隆二年(961),令以厢兵代百姓为递夫。金代驿递亦以兵士充驿夫,称铺兵。元代在驿站服役者称站户,有些站户可免去科差和地税及其他杂泛差役。明代驿站应役,由各地州县按配定名额,在本地粮户内佥编。洪武十二年(1393)定制:上马一匹佥编民户纳粮一百石以上者,备马到驿站应役,中马八十石,下马六十石;水夫由纳粮五石以上、十石以下者充当;一户粮额不足,允许众户合粮凑足一夫,称“朋编”;当地粮额不足,可由本府其他州、县佥夫协充,称“协济”。清康熙七年(1668)定制,凡有驿之处,皆设夫役以供奔走,因路程远近,冲要与偏僻,人数不一。多招募平民充之,差役稍繁,再临时添雇,纳入正赋编征。
曷剌:
见“马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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