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朝时人,为秦太史令。曾用秦篆(小篆)作《博学》七章,与当时丞相李斯所作《苍颉》七章、车府令赵高所作《爱历》六章,同为当时文字范本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载:“文字多取《史籀篇》,而篆体复颇异,所谓秦篆者也”。与此同时,因官狱多事,为求书写省易,开始造出隶书。
萧一中:
明湖广华容人,字执夫。正德十二年进士。授新城知县。擢御史。御史马录以治李福达狱得罪,一中疏援之,系狱,贬广西按察照磨。历官南京刑部郎中。又以任新城知县时劾夏良胜大礼疏草,贬饶州府通判。官至浙江布政使。
历史人物秦朝时人,为秦太史令。曾用秦篆(小篆)作《博学》七章,与当时丞相李斯所作《苍颉》七章、车府令赵高所作《爱历》六章,同为当时文字范本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载:“文字多取《史籀篇》,而篆体复颇异,所谓秦篆者也”。与此同时,因官狱多事,为求书写省易,开始造出隶书。
萧一中:
明湖广华容人,字执夫。正德十二年进士。授新城知县。擢御史。御史马录以治李福达狱得罪,一中疏援之,系狱,贬广西按察照磨。历官南京刑部郎中。又以任新城知县时劾夏良胜大礼疏草,贬饶州府通判。官至浙江布政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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