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尚书.冏( ㄐㄩㄥˇ jiǒng 炯)命》:“发号施令,罔有不臧。”贼:善。意谓发布命令,使民共晓。
并列 发布指示、命令。语出《尚书·冏命》:“发号施令,罔有不臧。”梁晓声《一个红卫兵的自白》:“住口,没有你对我们发号施令的权力!”△用于上对下的指令。→指手画脚 颐指气使 ↔惟命是从 线抽傀儡。也作“发号布令”、“发号出令”、“施号发令”、“施命发号”。
目不忍视:
眼睛不忍看视。形容情状极其悲惨。明.朱国祯涌幢小品.丹台记:“又导观诸狱,景象甚惨,目不忍视,狼狈而走。”亦作“目不忍睹”。清.薛福成观巴黎油画记:“而军士之折臂断足、血流殷地、偃仰僵仆者,令人目不忍
历史典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