郡分职诸曹之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公府决曹主罪法事。汉代郡亦置决曹,有掾与史。决曹掾见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,决曹史见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。其下有书佐,见《汉书·萧育传》。魏晋后郡掌治狱之曹,或称法曹或称决曹、墨曹,参见“郡法曹”。
集贤院留院官:
官名。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,以学士充任,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。
历史官职郡分职诸曹之一。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记公府决曹主罪法事。汉代郡亦置决曹,有掾与史。决曹掾见《后汉书·郭躬传》,决曹史见《汉书·路温舒传》。其下有书佐,见《汉书·萧育传》。魏晋后郡掌治狱之曹,或称法曹或称决曹、墨曹,参见“郡法曹”。
集贤院留院官:
官名。唐于集贤院置留院官,以学士充任,由皇帝以特别敕令任命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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