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仁勇校尉: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637 始置,为正九品上武散官。宋初因之,神宗元丰五年 1082改官制,除少数民族人依旧除授外,余皆罢。 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正九品上。
历史官职官名。清末法部副长官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设。左、右各一人,正二品,特简。掌佐尚书管理部务,并监督本部厅司各官。尚书有事故时,代行其职权。宣统三年(1911),左侍郎改为副大臣,右侍郎省。
仁勇校尉: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637 始置,为正九品上武散官。宋初因之,神宗元丰五年 1082改官制,除少数民族人依旧除授外,余皆罢。 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秩均为正九品上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