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清代工部都水司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所属司员内委派,带原品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掌收发制帛、诰轴、逊衣、彩缯、潞绸、葵藤、棕毛等物。
卑职:
清代官场用语。为州县官谒见长官时的自称。亦有高于州县官如知府、道台等而以此自称者,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和自谦。
历史知识官署名。清代工部都水司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,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由本部堂官于所属司员内委派,带原品充任,每年一更代。掌收发制帛、诰轴、逊衣、彩缯、潞绸、葵藤、棕毛等物。
卑职:
清代官场用语。为州县官谒见长官时的自称。亦有高于州县官如知府、道台等而以此自称者,以示对上级的尊重和自谦。
历史知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