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今四川大足县南四十里。明曹学佺 《蜀中名胜记》 卷17大足县: “唐贞观时,渔人郭福者,夜捕鱼,见水际有光。即之,有蚌如斗。剖得珠径寸。献之。太宗赐以积善井碑,碣存。”
卢山长官司:
明洪武六年1373改卢山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置,属贵州卫。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西南七十里卢山镇。正统三年1438改属贵州宣慰司。后属定番州。清康熙四十年1701裁。
历史地名在今四川大足县南四十里。明曹学佺 《蜀中名胜记》 卷17大足县: “唐贞观时,渔人郭福者,夜捕鱼,见水际有光。即之,有蚌如斗。剖得珠径寸。献之。太宗赐以积善井碑,碣存。”
卢山长官司:
明洪武六年1373改卢山等处蛮夷军民长官司置,属贵州卫。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西南七十里卢山镇。正统三年1438改属贵州宣慰司。后属定番州。清康熙四十年1701裁。
历史地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