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35—1320
元东平(今属山东)人,字伯强。辽东丹王突欲十世孙。祖父官东平,遂为东平人。受业于许衡,习性理之学。至元八年(1271),许衡为国子祭酒,他被选为斋长。十年,为助教。二十年,除秘书监丞,出知蓟州(今天津蓟县)。不久,召为国子司业,建言立国子监,建学馆。二十七年告老辞归。大德元年(1297),复召为国子祭酒,除集贤学士,累官至昭文馆大学士、兼国子祭酒。至大元年(1308)辞归。前后五居国学,教法遵照许衡。精于性理之说,推崇程朱理学为“正学”、“正道”,提倡仪容辞令、动中规矩,均应以“义理为本”,“恭敬为先”。
乐部管理大臣:
官名。亦称典乐大臣。清代乐部之长官,掌部事。乾隆七年1742设,以礼部满洲尚书一人兼充,或从王大臣内知乐者特旨简派,无定员,后亦由各部侍郎、总管内务府大臣兼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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