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823—1895
清浙江归安(今湖州)人,原名秉辉,字仲复。咸丰进士。同治元年(1862)起,历任侍讲学士、日讲起居注官、武英殿总纂,出任云南迆东道、江苏常镇通海道及苏松太道。十三年擢河南按察使,后调任四川按察使,旋因病辞官。光绪十年(1884)任顺天府尹,兼充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,曾与英公使议约。十二年任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。次年署刑部左侍郎,旋任广西巡抚,在南宁等地推广种桑养蚕。次年调安徽巡抚,曾充安徽阅兵大臣。十七年署两江总督。
招解:
司法用语。清制,业已招供的罪犯,需解送上级复审者,录其招供,派胥役押解送审,谓之招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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