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对官员的处罚制度。即撤销封赠。明制,职官得封赠后,但犯贪赃,并行追夺。其祖、父原有官阶,不在追夺之例。万历八年(1580)又定,文官充军以上重罪,及考察以贪、酷除名者,追夺原给诰敕。清制,官员犯赃私,或失误军机、或贪污革职者,封赠俱行撤销。若属因公诖误,或因别项革职者,则免予撤销。凡官员祖父、父及革职有余罪人员捐请封典,如有匿情冒捐,经查出,即将原领执照诰轴追缴;如报捐自行呈明,准其补足银数,免追诰轴。妇人因夫与子得封赠者,不许再嫁,违者追夺诰敕,按律治罪。八旗职官已受封之妻,夫亡后愿回母家者,缴还诰敕。
脱户:
户籍制度用语。亦称漏户。指一家俱不在户籍上登记的人户。历代都有,主要为逃避差徭。北魏孝文帝时已很严重,魏书·食货志:“自昔以来,诸州户口,籍贯不实,包藏隐漏,废公罔私。”北齐文宣帝时,户口益多隐漏。
历史知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