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唐肃宗乾元元年(758) 由太史监改名,隶秘书省。置司天监为长官,下有少监二员、丞一员、主簿二员、主事一员,掌察天文,稽历数;观测风云气色之变化,率其属员预测天象。每季录祥异送门下、中书省,纪录于起居注,岁终送史馆; 岁颁历书于天下。又置春官、夏官、秋官、冬官、中官正及副正各一员; 有通玄院; 其保章正、灵台郎、挈壶正、监候、司历、司辰诸属官,皆加五官名号,又有漏刻博士等属。宋、辽均置,名司天监。金朝隶秘书监,有提点、监,掌天文历数、风云气色,密以奏闻。又有少监、判官、教授、司天管勾等属官。下设天文科、算历科、三式科、测验科、漏刻科。元世祖中统元年(1260)沿金制置,设官属; 至元十五年(1278)别置太史院掌颁历之政,本台专掌教授天文历法。仁宗延祐元年(1314)改为司天监。至元八年又置回回司天台,延祐元年改为回回司天监。
官署名,即太常属官太史令官署的俗称,掌天时星历,年终前奏新年历,国家祭祀丧娶等,掌奏良辰吉日和时节禁忌等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奉常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·太史令》。
清室:
狱名,也写作“请室”,汉置,为居禁犯人之处。史记·袁盎晁错列传:“及降侯免相之国,国人上书告以为反,征系清室。”注:“集解曰:汉书作‘请室’。如淳曰:请室,狱也。”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