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民国置。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。设于各省会、各行政区、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、人口稠密、工商业繁盛的地方,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,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。
职:
①主管。尚书·周书·泰誓: “亦职有利焉”。蔡沈集传: “职,主也。”②职务、官职。尚书·周书·周官: “六卿分职。”周礼·天官·序官: “设官分职”。③宋朝任官制度。宋朝任官有官、职、差遣之别。职
历史官职官署名。民国置。为维持地方公共安宁的机关。设于各省会、各行政区、各市县及其他地势冲要、人口稠密、工商业繁盛的地方,受各该主管机关指挥监督,处理所辖地区的警察事务。
职:
①主管。尚书·周书·泰誓: “亦职有利焉”。蔡沈集传: “职,主也。”②职务、官职。尚书·周书·周官: “六卿分职。”周礼·天官·序官: “设官分职”。③宋朝任官制度。宋朝任官有官、职、差遣之别。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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