彝族宗法制度。彝族以嫡长子为大宗,继承祖业,承袭祖宗“灵筒”,祭祀时为正祭者;庶出诸子皆为小宗而附之。彝族统治者阿者部,即水西安氏入主黔西北后,子孙繁衍,渐有分支。其最高首领谓之蔺或苴穆,元明时受封为宣慰使,嫡长子继承宣慰之职,而将庶出十二子分封各地,谓之十二宗亲,实为十二个大家支。彝文《水西制度》载,水西十二宗亲是扯老底苏、洛纳归宗、阿达阿户、阿慕以哲、耿俄阿伦、笃仁阿乌迷、苴芑哲洁、阿市那额、卜俄必迭、额则隆娄、陇杓化那、额迭德初等十二个大家支。各有份地,皆奉宣慰为大宗。
漕粮春兑:
清代春季进行的漕粮兑收。清代漕粮大都在冬季由地方州县转兑于卫所漕运军丁,装载上船,起运京通各仓,只有山东临清闸内各船帮于春季兑收漕粮,称春兑。每年春季二月开兑。嘉庆十五年1810后,临清闸内外漕船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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