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南朝梁置南、北署,各有令、丞。北齐卫尉寺置,掌甲兵及吉凶仪仗,有令; 又别有修故局丞,掌领匠修故甲等事。隋朝沿置,有令二员、丞二员。唐朝卫尉寺置,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东都亦置,掌藏兵械,各置令二员、丞二员、监事一员。金朝殿前都点检司置,掌收贮诸路常课甲仗,有令、丞、直长等属。参见“武库令”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属卫尉寺,掌盔甲武器及吉凶仪仗。其长官为令,属官有修故局丞,掌领匠人修旧盔甲等事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中·卫尉寺》。隋沿北齐制,卫尉寺也置武库署,设令及丞,职掌同北齐。见《隋书·百官下·卫尉寺》。
户部督催所:
清户部的内部机构。其职掌为按例限督催十四个清吏司所办事务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,无固定员额,由尚书派委,另有经承二人,为额定人员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