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14—1272
元永清(今属河北)人,字大济。史天倪长子。太宗十一年(1239),知中山府事。迁征南行军万户,从叔史天泽攻宋蕲、黄州地。十三年,由天泽引觐太宗,授真定路兵马都总管,佩金虎符,辖真定所属三十余城。宪宗元年(1251),议征包银,他请以银与物折,并减其额;又请立银钞相权法,以通商旅,皆从之。中统元年(1260),授真定路总管、同判本道宣抚司事。三年,李璮之乱平,罢诸侯子弟兵柄,解职归家。
苇税:
即苇捐。清代杂税之一。奉天东边外苇税,向按五则征收实物。上则、中上则系大苇,亩征二十束,束值百文。中则以下系小苇,亩征三十余束,束值二十文。光绪十三年1887奏准,酌收苇捐,值十抽一,大苇百束收东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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