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① 明朝户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(1390)改原民部、度支部、金部、仓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,领山东布政司户口、钱粮等事。部下分设四科: 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。并置照磨、检校各一人,掌管文书出入等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②明朝刑部十二属部之一。洪武二十三年改原宪部、比部、都官部、司门部四属部而置十二属部,各以布政使司为别。设官同户部,领山东布政司及诸衙门卫所刑名之事。二十九年,改为山东清吏司。
验封清吏司郎中:
官名。简称验封司郎中。明清吏部验封清吏司之主官。掌司事。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司封部郎中设,一人,南京吏部验封清吏司亦设一人,皆正五品。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,汉郎中一人,以科甲出身者注授。满洲司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