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朝见臣子议政处外朝的法禁刑罚。《周礼·秋官》:“朝士,中士六人,府三人,史六人,胥六人,徒六十人”,“掌建邦外朝之法。左九棘,孤卿大夫位焉,群士在其后; 右九棘,公侯伯子男位焉,群吏在其后;面三槐,三公位焉,州长众庶在其后”,“帅其属而以鞭呼趋,且辟禁慢朝错立族谈者”。
1、官名。周朝有朝士官,掌管朝士官次和刑禁之类。参看《周礼·秋官·朝士》。
2、指中央官吏。汉朝陆贾《新语·怀虑》:“战士不耕,朝士不商。”
法制院副使:
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。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。一人,简任。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,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。 官名。清末置,为法制院的副长官,见“法制院”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