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始置。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。分别为府学教授、州学学正、县学教谕之副职,分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朝相沿未改。
官名。清代儒学设此官,在府学,为教授之副,从八品;在州学,为学正之副;在县学为教谕之副。掌训导启迪学校学生,并帮助学政评定学生品行优劣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儒学》。
弩坊令: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出纳矛矟、弓矢、排弩、刃镞、杂作及工匠。
历史官职官名。明清地方学校之学官。明洪武二年(1369)始置。各府州县学均设一人。分别为府学教授、州学学正、县学教谕之副职,分掌教授生徒之事。清朝相沿未改。
官名。清代儒学设此官,在府学,为教授之副,从八品;在州学,为学正之副;在县学为教谕之副。掌训导启迪学校学生,并帮助学政评定学生品行优劣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儒学》。
弩坊令:
官名。唐朝军器监弩坊署长官,置一员,正八品下,掌出纳矛矟、弓矢、排弩、刃镞、杂作及工匠。
历史官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