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晋南朝时期的军事制度。士家即士兵之家,其户籍立为军籍,不属郡县政府管理。士家集中居住在固定地区,统治者用军事体制管理其生产和生活,在士家制度束缚下,士家既要当兵又要屯田。士家子弟要终身当兵,世代当兵。士家之女必须嫁给士家子弟,寡妇亦必须改嫁给士家子弟。士兵逃亡,罪及妻子。士兵非立有特殊军功,不能解除军籍。士家制度形成于曹魏,发展于两晋,衰落于南北朝。士家制度的实行,保证了统治者的固定兵源。
三舍法:
宋神宗时推行的三舍考选或三舍选察升补法的简称,熙宁新政之一。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十月,王安石等为培养有用人才,改革以往科举偏重文词,远离实际的制度,颁行太学三舍法,分太学生徒为三等:初入学为外舍,
历史事件